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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根据《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部门制定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通知》精神,区发改委将于200833日至418日开展朝阳区2007年度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此次年审内容:一是审查收费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执收单位实施收费;二是国家和本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三是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变更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范围、改变收费政策的行为。另外将重点审查涉及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重要商品生产(养殖)和销售企业,以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情况。通过年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行为,为我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区发改委

                              2008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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