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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北京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将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北京市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推动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北京市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实行“三个不分”的原则,即: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不分企业大小,重点支持符合北京产业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都市工业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申报的企业信息化项目要有一定的典型性、推广性和先进性,特别要突出通过企业信息化实现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市场营销的创新,提升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申报企业请于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地、项目总投资、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我委产业科,我委汇总后向市工促局予以推荐。
联系人:陈 珊
联系电话:65925576
电子邮箱:cyk65925576@sina.com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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