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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
日前国家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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